本文转自:安徽日报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年来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普遍存在使用生鲜灯现象,网上销售生鲜灯的店铺更是直接打出“照出新鲜感”“无亮不新鲜”“生意好的秘密”等营销标语。
生鲜灯原理并不复杂,通过特定颜色的光线照射形成“滤镜”效应,让商品观感更鲜艳,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点亮一盏灯即可让生意变得更好,商家自然乐于使用,然而有消费者质疑:“在生鲜灯照射下,根本看不出菜和肉是不是新鲜,这算不算欺骗?”
事实上,因商家使用“滤镜”引发争议案例并不少见。一些游客被网红景区、餐饮店精美图片吸引,实地造访后直呼上当;商品广告海报看起来“高大上”,到手实物平平无奇;更有甚者利用“滤镜”以次充好,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由此可见,若商家滥用“滤镜”误导消费者,除影响消费体验外,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给消费市场经营秩序带来不利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但具体到治理滥用“滤镜”问题,现有法规仍需完善。职能部门应开展市场调研,分析“滤镜”可能对消费者购物决策造成的干扰及不良后果,出台相应监管标准,定期公布执法典型案例,确保监管人员有法可依、有例可循,消除商家滥用“滤镜”造成的负面影响。
滥用“滤镜”误导消费者问题普遍存在,反映一些行业缺乏必要规范准则,致使商家心存侥幸,甚至将此类行为视为“潜规则”。相关行业应加快制订配套管理办法,明确划分“合理美化”与“弄虚作假”界限,宣传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误导消费者。建立健全从业黑名单制度,对因滥用“滤镜”遭到处罚的从业者采取进一步限制措施,加大违规成本。线下商城、电商网站等切实履行维护经营秩序义务,增强场所巡查、宣传素材审核力度,引导从业者合规守法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协调处理维权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滤镜”或许会带来销售额短期增长,但商品“名不副实”不仅面临违法处罚风险,也将形成口碑反噬,失去消费者信任。任何生意要长久,都不能片面追求眼前利益,最终靠实力说话。商家应顺应市场环境,充分了解消费者需求特点,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品质服务意识,让消费者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