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提出一项建议,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管理将迎来福音。
年8月8日,“央视新闻”微博发布消息和相关视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将进行二审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未成年人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将拥有尚方宝剑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这个建议有三层意思:
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将可以送入专门学校,进行专门教育。“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这类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要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形形色色的未成年学生笔者为这个规定拍手叫好,它如若成为现实,将给义务教育的管理带来福音,原因如下。
其一,学生难管,是当前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一大难题。
众所周知,我国当前的九年义务教育,是指适龄儿童都必须参加的由国家予以保障的初中和小学阶段的教育。它带有强制性,在这个时期,未成年人如有不良行为,学校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可以进行适当的惩戒,但绝对是不能开除的,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其推出校门之外。
正因如此,有少数学科文化基础薄弱的学生,对学习失去兴趣,厌学思想非常严重,不良行为习惯根深蒂固,他们深知《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其特殊保护,深知即便违背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年龄未满也不予刑事处罚。
学生蓄意欺辱其他学生在日常校园生活中,他们恶意欺辱同学,肆意挑战老师忍耐的底线,成了老师常规管理中十分扎手的刺猬。对这类学生的管理,也是当前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一大难题。
其二,这项规定的实施,如同赐予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学生管理一把尚方宝剑。
在此前的教育法律法规条件下,对那些钻法律空子,蓄意欺辱他人、扰乱学校甚至社会秩序的少数学生,学校管理起来,难度非常大。教育的说辞对他们来说显得苍白无力,严厉的批评还可能激化矛盾,给学校管理带来极大的被动。归根结底,无论他们在学校怎么为所欲为,学校最终还是拿他们没办法,甚至完了,还得陪着笑脸迎合他们。
家长和学生一起来校闹这项规定的实施,如果遇到真正与老师或学校对抗,或者严重危害他人身心健康,触犯了刑律的学生,学校就可以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程序,将他们送到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再也不用继续将他们留在学校,成为随时可能爆发的“定时炸弹”。
这项规定的实施,可以对全体学生形成一种威慑作用,可以增强学生的法纪观念,增强学生的守纪意识。
学生纪律管理总之,对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来说,这项建议如春风扑面,带来了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