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5环境清洁卫生要求6重点区域感染控制6.1治疗室、处置室6.2居住区域6.3洗衣区域6.4餐饮区域7常见疾病的院内感染防控措施7.1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7.2泌尿系统感染性疾病7.3消化系统感染性疾病7.4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7.5皮肤感染附录A(规范性附录)洗手法附录B(规范性附录)标准预防参考文献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给岀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本标准与DB11/T—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原《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更名为《养老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原标准九个章节调整到七个章节;
——增加3.6、3.7、3.17、3.18、3.19、3.20、3.21、3.22的术语定义;将术语中3.11"灭菌剂”调整为“灭菌”;
——增加了第五章“环境清洁卫生要求”的内容;
——增加了附录A、附录B的内容;
——删除了原标准3.6、3.8、3.12、3.18、3.19的术语定义;
——删除了原标准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九章;将原标准第五章、第六章、第九章的部分内容调整到现标准第四章基本要求;
——对原标准第七章、第八章的部分内容调整到现标准第六章和第七章;
——引用了最新的规范性文件。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局提岀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民*局、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医院、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绍纯、梁树、杨会英、彭嘉琳、钟秀玲、沈雪莲、马俊明、周卡、刘文红。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院内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清洁卫生要求、重点区域的感染控制和常见疾病的院内感染防控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4食(饮)具消*卫生标准
GB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GB医院消*卫生标准
WS/T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医疗机构消*技术规范
DB11/T医院布草卫生洗涤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和WS/T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岀了GB和WS/T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院内感染infectionwithintheIong-termcarefaciIities
入住老年人在养老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院内获得岀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己开始或者入院时己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工作人员在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院内感染。3.2院内感染监测infectionwithintheIong-termcarefacultiessurveiIIance
长期、系统、连续地观察、收集和分析院内感染在养老机构一定人群中的发生和分布及其影响因素。3.3综合性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