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落下,尘埃落定。6月1日,50岁的湖北人樊勇(化名)和大女儿樊英(化名)、女婿张杰(化名)因故意杀人被浙江台州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刑。
他们是亲朋好友眼中的"好丈夫、好女儿、好女婿",他们边打工边照顾身患重病的妻子、母亲,没有半句怨言。
哪想,久病人的一声乞求,让恩爱夫妻、情深母子天人永隔,也把忠厚的家人送上法庭,这是一场怎样的悲剧?
案情回顾
重病缠身,亲人不离不弃
被害人冷某与丈夫樊某来路桥务工十多年,育有俩女。冷某生前一直体弱多病,三四年前被诊断出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脑梗、类风湿关节炎等病症,每月光医药费就要花去至少一两千元,这对于本就贫寒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医疗费花了不少,但她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随之出现了头脑迷糊、半身不遂、大小便失禁等症状。“我的生活过得很累,不想再成为家人的负担”,冷母向家人袒露心扉。看到她的痛苦,旁人不禁落泪。
因为生活不能自理,丈夫樊某一直不离不弃陪伴左右,四处求医问药,悉心照料。女婿张某和女儿小樊更是孝顺,一日三餐、家务、洗脚、擦身、剪指甲......一样都没有落下,全是他们打理,还拿出大部分积蓄为母治病。
一念之差,忍痛助母解脱屋漏又逢连夜雨,还没等到病情好转,意外又发生了——年6月,冷某摔倒折了右腿。医院的专家说,病人基础毛病较多,手术风险很大,手术可能造成死亡,但不做手术可能导致腐烂致死。在家属的坚持要求下,冷某接受了手术,但仍难以恢复走路能力,她的身体完全不受控制,整日卧床不起,饱受病痛的折磨。
自打住院以后,冷某情绪越来越消极,开始不配合医生治疗,不好好吃饭,还萌生出轻生的念头:“帮我买点老鼠药,活着太受罪了。”刚开始,家人还劝她不要这么想。看着她这么痛苦,他们犹豫了.......
老鼠药是女婿张某买的。丈夫樊某把装有红色液体(药水)的瓶子拧开,递给了她。樊某实在不忍心看,走开了。冷某当着家人的面,毫不犹豫地仰头喝下了老鼠药。看着她口吐白沫,樊某、张某、小樊三人跪倒在地失声痛哭。“不怪你们,我要回家,带我出去转一下”,冷母摸着小樊的头虚弱地说。
张某背着她下了楼,将她安置在车后座。樊某坐在副驾驶室,他说,她那时还有呼吸。车子漫无目的地开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冷某走了。
浙江台州路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经浙江台州路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樊某、小樊作为被害人冷某的亲属,对被害人冷某具有扶助的义务,但被告人张某、樊某在冷某提出自杀请求后却为其提供帮助,被害人冷某服*后被告人张某、樊某、小樊亦未尽救助义务,放任被害人冷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二、被告人樊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三、被告人小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庭审过程中,樊某泣不成声,人民陪审员几度流泪。小樊在庭上曾说过:“每天晚上我都梦到妈妈......”他们不仅仅要接受法律的审判,更会受到自己内心的审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条寥寥几字,读懂却不易。人们习惯地认为只有主动剥夺他人生命,才是故意杀人。本案中明明是冷某自己喝下老鼠药,为什么樊某等三人也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疑惑,所以不解......
为什么家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本案中,三被告人作为被害人冷某的丈夫、女儿、女婿(在法律上属于对被害人有救助义务的一群人,他们有能力救助但未尽救助义务而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构成不作为犯罪),在明知食用老鼠药会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仍然购买老鼠药并递给冷某喝,不阻止,不救治,放任不管,最终导致冷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其本质上属于非法剥夺了冷某的生命,故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由此,小编想到了安乐死(通常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在我国安乐死是不被允许的,对实施积极安乐死的行为,法律上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判决书中的暖心法官寄语
戳中无数网友的心
亲情,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感情之一,因为亲情,人们甚至可以直面生死。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基本人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法律,是严肃的社会规则,不管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必须要受到惩罚。三被告人,由于你们对法律的无知,自以为帮助亲人解除痛苦的行为,却严重地触犯了刑律,法律必须要给你们相应的惩罚,为社会树立正确的行为标杆。
面对你们这个已经伤痕累累的家庭,任何人都不忍再将家庭成员的痛苦拖入深渊。诚如庭上所言,当你们站在法庭上,可能只有冰冷的感觉,但要相信人们的内心是有温度的,无论是对你们的行为表示谅解的亲人,动容的检察官,还是坐在审判席上的司法者。今天法庭对你们做出上述判决,希望你们能珍惜这个机会,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在考验期内好好表现,并在以后的日子里珍惜和亲人在一起的时光,遵纪守法,快乐生活,以弥补你们给这个家庭带来的伤害。斯人已逝,生者如斯,对亡者最好的祭奠就是生者好好地生活。希望你们能放下思想包袱,把眼光望向前方,过好自己的生活,让逝者也能得到宽慰。这是一起交织着人性、道德与法律冲突的案件,法院审判不仅仅坚持了法律原则、体现了司法公正,还彰显了司法温度。
法不容情,任何人不管以何种手段何种理由,都不能自私地剥夺他人生命,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院判定三被告人有罪,一方面打击了协助他人自杀的行为,同时也能起到正面的警示教育作用,时刻提醒人们要知法懂法守法,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人应该有尊严地活着,也该有尊严地死亡
这家人的痛楚我们无法体会
在这里亲情、法律两难全
但坚信他们不会后悔这么做
同意点
愿天上的母亲不再受病痛折磨
来源:台州晚报(tzwb)、杭州交通91.8
新媒体编辑: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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