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热爱与憎恶是一对反义词,热爱是指爱的程度很深,有着强烈的接近与追求情感,而憎恶是指讨厌的程度很深,有着强烈的回避与抗拒情感。毁灭是指,失去了自我思考的能力,从而导致自我意识的丧失。热爱与憎恨本是人类常见的情感,本身并不具备好坏之分。但这两种情感都具有强烈的特点,当一种情感强势地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全1部,驱使着我们时,我们极有可能做出疯狂的行为,陷入盲目冲动的困境,走向自我毁灭。天欲令其亡,必先令其狂。基于哪一种情感更能将我们带向极端状态以及更容易伤害我们,我方坚定地认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事。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所热爱的事更有可能让我们产生执念,陷入盲目的追求,不惜做出巨大牺牲。佛洛伊德的人格理论提出,人类天然的“本我”是由“快乐原则”支配的,也就是说,人类的天性,都是趋向“寻求快乐”。而我们下意识地,不假思索地认为我们所热爱的东西总是美好的,让我们快乐的,以致于我们不自觉的跳入那甜蜜的陷阱。我们自带的滤镜,让我们无法停止地追求那所谓的美好,无法容忍与期待不符合的偏差,这种难以克服的自然的力量,让我们产生盲目的,非理性的冲动,渐渐走向偏执的状态。而自我保护机制却让我们下意识地远离我们所憎恶的事物,更别提进一步的接触与研究。如果热爱的和憎恶的背后都有陷阱在等我们,我们会因为自我保护去避免跳入所憎恶的背后的陷阱,却因为内心的追求而义无反顾地跳入所热爱的背后的陷阱。
其次,我们所热爱的往往更容易伤害我们。涟漪效应是指以自我为中心所形成的涟漪,其对我造成的影响向边缘逐渐减小。我们所热爱的事物被我们放在心口,它一个微小的波动便足以对我们造成很大的伤害,而我们憎恶的事物则处在心得边缘,同等刺激,他造成的影响甚微。同时,我们对所憎恶的事情会设有防备,去想办法将伤害减小。对于热爱的事物我们却饮鸠止渴,深陷泥泞却不知,或者深陷泥泞却不愿爬出。温柔乡是英雄冢,看不见的危险更危险。
我们在这里讨论我们更有可能毁于我们所热爱的还是憎恶的事,并不是为了批判热爱或憎恶这两种情感,而是审视我们本身究竟更容易被哪种情感驱使而丧失自我,以时刻保持警惕,做情感的主人而不是奴隶。而我方认为,我们更有可能成为热爱这种情感的奴隶,所以,我们更应该去警惕热爱这个不见深渊的蜜罐。
谢谢大家。